【63xf.com--散文】
《狗·貓·鼠》是魯迅先生創(chuàng)作于1926年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下面是本站為大家?guī)淼墓坟埵笞x后感,希望能幫助到大家!狗貓鼠讀后感

我對魯迅先生的文章很感興趣,因為他的文章中有許多有趣可愛的地方。最近我讀了魯迅的朝花夕拾之《狗·貓·鼠》。本文中描寫的墨猴和隱鼠,文筆十分簡練,墨猴的動態(tài)卻盡顯眼前,好像它就剛“舐盡了硯上的余墨”似的。隱鼠也十分乖巧。
魯迅先生的兒子寫了一篇文章,他說現(xiàn)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問他們“魯迅是誰?”他們就會說“橫眉冷對千夫指”呀,“俯首甘為孺子牛”呀。這太片面,不是真實的魯迅”。新中國成立后,魯迅的革命性開始逾越他的文學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別的強調(diào)。其實魯迅是個根本的文學家,他的作品的文學價值是很高的。
我們應該全面地學習他的文章,多關(guān)注其中的文學精髓。魯迅先生那精練的文筆,有趣的傳說和風趣的語言將帶領(lǐng)我走近魯迅,走進他的心靈。
狗貓鼠讀后感
魯迅是中國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動描繪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畫面,有力地鞭撻了假、惡、丑,宣揚了真、善、美,體現(xiàn)出了他大憎大愛,愛憎分明的情懷?!豆?middot;貓·鼠》就是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fā),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并總結(jié)了貓的幾點罪行: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tài);它嗥叫時,令人心煩;它吃了作者小時候心愛的一只小隱鼠。雖然后來證實并非貓所害,但作者對貓是不會產(chǎn)生好感的,而且它后來確實吃了小兔子……從而表述了作者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嗷叫”、時而“一副媚態(tài)”等特性的憎惡,表現(xiàn)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其實作者闡述的不喜歡貓的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相像,例如寫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如果別人犯了什么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就會在某個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魯迅先生富有諷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愛憎分明的胸懷,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筆,棄醫(yī)從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唯有它發(fā)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由此看來,愛憎分明,可以說是立世之道,時代發(fā)展的源泉,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學習的。
愛憎分明,需要從現(xiàn)在做起。面對躺在車輪下的“小悅悅”無人救起,面對連撞數(shù)人并害怕傷者不死又連捅八刀的藥家鑫,面對無人敢攙扶的老人,面對失蹤數(shù)天、編造被拐謊言的18歲女孩,你會采取怎樣的態(tài)度?也許,我們的世界正是缺少了愛憎分明,才會釀成一場場悲劇、騙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因此我們應該努力學習、積極實踐,以科學的知識和豐富的經(jīng)歷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要從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該做的事盡量做好,不該做的事堅決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統(tǒng)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們一定要明辨是與非,鮮明地表達自己的立場和態(tài)度,堅持原則,做出正確選擇……
愛憎分明,立世之道。時代在召喚著我們,讓我們高舉起青春旗幟,從現(xiàn)在做起,從小事做起,學會大愛大憎,做社會主義的接班人!
狗貓鼠讀后感
不曾發(fā)現(xiàn),狗和貓原來是有著過節(jié)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魯迅先生原來是仇貓的。
現(xiàn)在讀了《狗·貓·鼠》才知道有這么一回事。
魯迅先生仇貓是有著正當理由的:一是貓欺負和折磨弱者,二是貓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態(tài),三是它們的嗥叫令人心煩。然而這些都不是魯迅先生起初仇貓的原因;那是后來才添加進去的。
令幼年魯迅仇貓的原因很簡單:它吃了魯迅心愛的隱鼠。真是單純!后來知道隱鼠是被長媽媽踩死的,魯迅這才恍然大悟,但仇貓的感情非但沒有減淡,而是更深刻了。
為什么呢?因為這里的貓不是單指貓,更是指那些“媚態(tài)的貓”——那些“現(xiàn)代評論派”的人。魯迅先生借自己的仇貓而用辛辣的筆調(diào)無情諷刺了現(xiàn)代評論派文人的“媚態(tài)的貓”式的嘴臉。
看到這,我不免為貓抱不平。仇貓的人的確很多啊!我們身邊就有不少人經(jīng)常打貓、趕貓甚至吃它們。但是,貓本無罪,為何要仇貓呢?
誠然,貓有著一些令人討厭的惡習,如玩弄獵物、有時很嬌媚。但是這畢竟只是它們先天的秉性,是無法改變的。人為什么要給它戴上“媚態(tài)的貓”的臭名?常說人在進步,但借本無傷人之力的文字語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動物”去攻擊人,這絕不是進步的表現(xiàn)。又如狗,和貓根本沒什么深仇大恨。有時我們甚至可以看到貓狗逗著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見了貓就窮追不舍。然而人卻偏要說“看哪!狗不是仇貓的么?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這是所謂的“君子”應有的言行嗎?這是人的墮落啊!
人類的進步,往往伴隨著血腥無情的戰(zhàn)斗,我想這應該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戰(zhàn)斗擴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罵槐般戰(zhàn)斗,未免有點放肆。
貓也罷,狗也罷,不過是一些無辜的生靈。自人類會走路、會打獵那一天起,它們就已經(jīng)追隨人類了。然而作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如今卻被用作人與人斗爭的工具,那是它們的不幸,也是人的不義。同一搖籃下,人與動物之間應該多一份尊重。
本文來源:http://63xf.com/wenxue/111294.html






文檔為doc格式